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关于放射科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包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关于放射科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 包所需资金共计 324 万元。
拟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 324 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3.本次采购维保服务的设备由飞利浦公司生产,该生产厂家在进行设备注册时,将该设备配件与整机共同注册。在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配件,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会发生变化,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七十九条规定:“注册证载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等,属于前款规定的需要办理变更注册的事项。”飞利浦公司办理变更注册的事项。对于我院使用非原厂配件,生产公司将不同意变更注册事项,我院现有设备为医疗器械,没按国家规定进行注册的的医疗器械,不能投入临床使用,因此维保维修中我院只能使用原厂配件。
4.我院现有医疗设备,配套使用的软硬件需要不定期进行原厂软硬件升级和技术支持,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升级过程中,需要原厂提供密码支持才能进行该项服务。
5.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西藏地区全权负责飞利浦DSA等设备的维修及零配件销售的唯一授权供应商。
6. 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关于放射科大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一包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符合《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藏财采办【 2018】1号)有关规定, 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成都朴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成华西街 299号9栋428室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 9 月 11 日 至 2023 年 9 月 15 日
四、 其他 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 桑珠孜区 吉林南路
联系电话: 139****9100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日喀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山东路
联系电话: 0892-***5611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颜女士
联系地址: ****小区二期 A区10栋5号
联系电话: 177****6008
六 、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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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2/Z00uc4oBJ3YTPXrjPhH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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