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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及急救医疗救援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ZB-210107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安多县发改委以安发改发 【 2021 】 8 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安多县人民政府, 招标文件已经西藏***平台备案,备案号为: 54242521011501112 , 建设资金来源国家投资,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多县人民医院传染科及急救医疗救援能力建设项目一标段 2.2 建设规模:新建传染病业务用房 1005.60 平方米、医药品仓储用房 294.40 平方米及室外附属。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 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函〔 2018 〕 275 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 2011 〕 85 号进行备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3 月 12 ***网( www.****.tov.cn )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 , 地点****中心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在《***网》、《***网》上发布。 七 其他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 CA 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 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 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 2016 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 2016 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 〕 36 号的相关规定。 7.4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7.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50 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6 本项目原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等)由甲方提供,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影响。 7.7 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8 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市函【 2021 】 4 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7.9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 2019 〕 9 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 2019 】 38 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10 ****中心的各投标单位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解除隔离观察证明等相关材料,****中心备查,****中心。 7.11 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中心年 3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12 ****城乡建设厅 2020 年 5 月 6 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 2020 〕 58 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相关规定,从 5 月 10 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7.13 本项目****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56 号)的规定要求。 7.14 本项目****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0]89 号)的规定要求。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多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柳梧****写字楼南座 17 楼 联 系 人: 陈 先 生 电 话: 133****6513 、 139****8668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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