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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直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2,3,4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阿里地直 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项目(2、3、4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XZB-ALHL-GM2100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阿里地直 2021年周转房建设项目 已由 阿里地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阿发改投资 【 2021】 9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代建方 )为 ****城市光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国家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建设规模: 新建地直周转房 296套(含地区国安局36套)和普兰国安局24套,共320套及附属设施和购置电梯2部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 分为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 位于阿里地区噶尔县和普兰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区国安局、普兰国安局新建周转房和室外附属工程,以及设备采购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 第二标段,位于阿里地区噶尔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务局、新华书店、公安处新建周转房和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 第 三标段: 位于阿里地区噶尔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局、政法委、民宗局、信访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 7个点新建周转房和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 第 四标段: 位于阿里地区噶尔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残联、统战部、应急管理局、****小区、人民医院等 5个点新建周转房和室外附属工程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6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和普兰县 ; 2.7 工期: 365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9 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建 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3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03 月25 日 (北京时间,下同), 在 ***网 http://****.gov.cn 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2022 年 03 月 18 日 至 2022 年 03 月 25 日 , 在 ***网 http://****.gov.cn 下载 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4 月 13 日 11时00分 ,地点为: 阿里地区 ****中心( ****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 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 http://****.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访问)应保持在线状态;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本项目****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 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 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5本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要求执行。 8.6本项****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号文件要求执行。 8.7本项****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8.8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8.9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最新指示精神,对进藏未满1年的内地企业和新成立未满1年的区内企业,将不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满一年的资格要求,而是要求企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同时购买社保,投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签订的3年以上合同原件、***平台下载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8.10 根据全国及拉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最新消息通知,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代表若为省外人员,来自中高风险的地区的,需持 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持健康码“绿码”由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代表若为省外人员,来自低风险的地区的,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持健康码“绿码”由工作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代建方) : ****城市光明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 狮泉河镇 滨河路 邮 编:859 0 00 联 系 人: 向巴美朗 电 话:180****0920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浩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阿****小区 邮 编:859000 联 系 人:周亮 联系电话:182****4458 2022 年 03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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