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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班戈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那曲市班戈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那曲市班戈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 那曲市班戈县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西藏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班发改【2023】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班戈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新建藏医院锅炉房、变配电室 243.58 ㎡,暖通工程包括藏医院-医技业务用房497.28 ㎡、藏医院-发热门诊 333.20㎡、藏医院-****中心.20㎡、藏医院-药剂业务用房1022.98㎡、藏医院综合业务用房 2664.23㎡以及室外附属工程;新人民医院锅炉房、换热站、配电室 360.64㎡,暖通工程包括综合业务用房 10561.00㎡以及室外附属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置1项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那曲市班戈县 ;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 资质, 建筑工 程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含贰级) 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 (北京时 间,下同),在 ***平台(***网登录,网址: ****.gov.cn) 关注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3年09月01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 ***平台(***网登录,网址:****.gov.cn) (***网址)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9月22日11时00分 ***平台(***网登录,网址:****.gov.cn)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 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 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 人无需到现场;②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提供纸 质标书。 4、****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 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 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 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5、投标人应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 ***平台完善信息和相关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保 单保函方式提交。 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 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 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 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 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 ”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 ”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 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 ”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 局开具“无欠薪 ”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 9、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班[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①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②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③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10、本项目****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班戈县人民政府 那****路****号 扎西措姆 136****7905 招标代理机 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西藏鸿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大道****号****城南岸天都1期2幢2单元8层2号 向先生 153****8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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