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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聂荣县索雄乡提玛村夏根自然村保通路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聂荣县索雄乡提玛村夏根自然村保通路项目已由聂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聂发改基建[2023]4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聂荣县境内。 2.2工程规模: (一)路基工程9.1513km、路面工程9.1513km和桥梁涵洞工程及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那曲市聂荣县索雄乡提玛村夏根自然村保通路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4项目估算价:建安费652.8万元。 2.5本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公路业绩)。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网址http://****.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证明材料。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养老、医疗、工伤)缴费原始凭证或开具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社保(养老、医疗、工伤)缴费原始凭证或开具的社保证明、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如下:/。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3年04月20日23时59分,***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4日00时00分至2023年04月20日23时59分,***网使用CA数字***平台(****.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开标时现金方式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05日09时31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7.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http://****.gov.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9.其它事项 9.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间截止之前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聂荣县人民政府 地 址:****路****号 邮 编:853500 联系人:桑吉卓玛 电 话:187****1555 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楼 邮 编:850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0****2178 2023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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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3/OG2peYcBw0F6PHqXzdQ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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