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曲市****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中心建设项目已由 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那发改 社发 [202 2 ] 217 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那曲市 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本级财政解决,最终投资以实际投资为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及家电及办公设备、IPTV电视系统、家具及装饰、装饰书籍、标志标牌、信息化工程等设施设备。 2、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级财政解决,最终投资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已落实; 4、建设地点: 那曲市色尼区 ; 5、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 6、计划工期: 12个月 ( 365 日历天,含冬休期);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二级)以上 资质, 类似施工 建筑 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18 时 0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在 ***平台(***网登录,网址: ****.gov.cn) 关注项目。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2 年 4 月 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18 时 00 分 ,在 http://****.gov.cn / 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 ****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网》 http://****.gov.cn 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本项目已按2018年5月1日“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8.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市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6本项目执行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9月20日起,***平台各类电子系统进行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不再收费。 8.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8.8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中心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8.9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应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携带****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中心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10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7〕148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和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施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落实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4.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由银行代发;5.本项目使用本市劳动力要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8.11****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8.12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14 该项***平台进行投标备案,不要求各潜在投标单位在西藏***平台进行投标备案。 8.15 该项目在完工后,由中标单位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加固工程和放射防护工程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8.1 6 投标单位开标时需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 人民医院 地址: 那曲市浙江中路 15号 联系人: 格桑拉旺 177****5588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和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小区二期 B区19-2号 联系人: 张先生 136****3881 2022 年 4 月 1 日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3/Wxh9338BWbiNZfcnjcCR.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