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乡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YCG2024-302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77000元
最高限价:47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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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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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 |
新乡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提升项目 |
477000 |
477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新乡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提升项目,包括:DNA凝胶成像系统1台;台式高速大容量离心机1台;蛋白垂直电泳系统2套;移液器5套;多模式单管检测仪(双荧光素报告基因检测)1台;超低温冰箱1台;冰箱2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采购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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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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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A凝胶成像系统1台 |
1 |
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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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式高速大容量离心机 |
1 |
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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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蛋白垂直电泳系统 |
2 |
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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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
套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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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多模式单管检测仪(双荧光素报告基因检测) |
1 |
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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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
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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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冰箱 |
2 |
台 |
否 |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5质保期限:所投进口设备二年质保,国产设备三年质保。
5.6交货地点:新乡医学院指定地点
5.7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交付验收,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5.8交货方式:成交人应根据学校指定的位置、交货方式等具体要求送货上门,并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组装调试。
5.9 包段划分:1个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考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6.磋商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磋商的,须承诺成交后以自己名义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最终磋商总价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16****@****.com。
3.方式: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PDF命名为:获取文件-XXX项目-XXX公司)发送至16****@****.com。
4.售价:300元,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大道****号,****楼房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医学院开标会议室(河****大道****号,****楼房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网》《***平台》《***平台》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实行中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3.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4.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6.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新乡医学院
地 址:河****大道****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3-***9880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楼
联 系 人:杨永丽、王领弟
联系电话:157****7730
电子邮件:16****@****.com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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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38/SLXpRJEBuPHWpUMBvhQ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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