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救护车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广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4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2020-10-29
2、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救护车等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 第一包, 2 辆, 预算金额:600,000.00, 项目概况:医疗救护车,2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医用
第2包: 第二包, 4 套, 预算金额:200,000.00, 项目概况:心电图机,2套;除颤监护仪2套;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医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2-03 09:00:00 至 2021-01-18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供应商所投车辆须需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的“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救护车车型,提供详细数据资料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7、供应商为经销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8、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设备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所投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20 17:0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广场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 第一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 第二包 ,标书金额: 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发售时间9:00—12:00,13:30--17:00(工作时间),谢绝邮寄。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24 14:3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广场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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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路****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9-****752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文 蔡丹
电 话:029-****1508转8002
传 真:029-****5267-800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红缨路南口6****广场
联系方式: http://www.****.gov.cn
八、附件:
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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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SH4wHUB4fYZjeB0dgx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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