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路****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6-21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C2021052701
2、项目名称:****中心卫生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8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中心卫生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480,000.00元, 项目概况: ****中心卫生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设备采购,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5 00:00:00 至 2021-07-0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 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3)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4 17:00:00 止
地点:****路****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21 14:30:00
地点:****街****号(蜀汉印象大酒店)****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中心卫生院
地址:临潼区代王街道东段
联系人:****中心卫生院经办
电话:029-****248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7****0649
传 真:029-****113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金花新都汇A座1201室
联系方式: http://www.****.gov.cn
八、附件: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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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JeYYsnkBCmDyuluYBEG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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