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BBJ2022-002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2022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2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虢镇、坪头、香泉辖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5,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1包,虢镇、坪头、香泉辖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500.00 | 255,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合同包2(合同包2(千渭、慕仪、贾村辖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5,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2包,千渭、慕仪、贾村辖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500.00 | 255,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合同包3(合同包3(东关、周原、新街、拓石辖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5,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3包,东关、周原、新街、拓石辖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500.00 | 255,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合同包4(合同包4(阳平、县功、赤沙、凤阁岭辖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5,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55,5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4包,阳平、县功、赤沙、凤阁岭辖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500.00 | 255,5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虢镇、坪头、香泉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合同包2(千渭、慕仪、贾村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合同包3(东关、周原、新街、拓石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4(合同包4(阳平、县功、赤沙、凤阁岭辖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虢镇、坪头、香泉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计量认证(CMA)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或质检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合同包2(千渭、慕仪、贾村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计量认证(CMA)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或质检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合同包3(东关、周原、新街、拓石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计量认证(CMA)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或质检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合同包4(阳平、县功、赤沙、凤阁岭辖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提供计量认证(CMA)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或质检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证书(包含证书完整附表);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6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和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至 2022年07月0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平台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中心****楼第10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中心****楼第10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中心****楼第 10开标室。
注: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网(http://www.****.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中心(http://****.cn),***平台〖首页〉***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在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1日,每日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网上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加盖单****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3、***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机构缴费确认***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095、400****000。
6、提醒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为了保证本次开标顺利进行,各供应商需携带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参加,***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本项目共划分为 4个合同包,每个供应商只能参加其中的一个合同包;
10、由于近期疫情,请各位做好个人防护,自觉检视自身情况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时须主动配合疫情监管,宝鸡市以外人员购买文件进入场地时,须持本人 48 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执行不可进场确认报名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917-***3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联系方式: 0917-***7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917-***7560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6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KaEEoIEBAwz1xFa_-bB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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