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医院心电遥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大道****号****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9-30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JS-BJ2021-026
2、项目名称:岐山县医院心电遥测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60,000.00元
4、最高限价: 160,000.00元
5、采购需求: 岐山县医院心电遥测系统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60,000.00元, 项目概况: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08 00:00:00 至 2021-09-18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必须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 (4) 供应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16 17:00:00 止
地点:陕****大道****号****中心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9-30 14:30:00
地点:陕****大道****号****中心投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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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医院
地址:****街****号
联系人:岐山县医院经办
电话:0917-***318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达宝鸡分公司
电 话:0917-***8825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陕****大道****号****中心
联系方式: http://www.****.gov.cn
八、附件: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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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PdvHyXsBKQLAfuJE71jh.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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