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中医医院神经外科、心内科、****中心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中心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03 15: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2020-67
2、项目名称:延安市中医医院神经外科、心内科、****中心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4,906,4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延安市中医医院神经外科、心内科、****中心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24,906,400.00元, 项目概况: 双荧光手术显微镜1台、超高清神经内镜系统1套、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1台,6分钟步行监测分析系统1套,运动心肺仪1台,康复系统1台,电生理记录系统(1、多导电生理记录仪 2、电生理记录仪 3、刺激仪)1套,主动脉内球囊反博(IABP)1台,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台,遥测心电监护仪1台,临时起搏器1台,治疗性胃镜1台,超声诊断仪1台,医用灌注泵1台,胰岛素泵7台,下肢功能训练器1台,骨科用夹持器1台,标清工作站1台,4.5mm套管3台,上翘鸭嘴蓝钳5台,关节镜用钩刀5台,抓线器1台,裸关节牵引带2台,智能艾蒸灸慰仪(双头)2台,输液泵25台,多功能抢救床8台,壁挂消毒机40台,移动消毒机20台,抢救车5台,仪器车15台,治疗柜6台,空气压力波11台,治疗车10台,观片灯8台,床单元消毒机4台,亚低温治疗仪2台,液体加温柜1台,振动排痰仪1台,电动流产吸引器2台。,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05 00:00:00 至 2021-08-0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9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年9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此项不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注册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完整授权链条的产品授权书;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10.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0 17:00:00 止
地点:****中心窗口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网(http://www.****.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03 15:00:00
地点:****中心交易 五 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延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新区
联系人:安科长
电话:0911-***282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电 话:0911-***9222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城****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gov.cn
八、附件: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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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_2F6R3MBI5zRFMWowRB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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