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旬邑县书香华府商铺F-2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Y-ZC-2026-001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6,5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9,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9,2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堂食餐桌饮水机厨房储物架厨具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800.00 |
| 1-2 | 炊事机械 | 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电磁灶蒸箱烤箱压面机冰柜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5,400.00 |
| 1-3 | 餐具 | 餐具碗筷杯具等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合同包2(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粉碎、筛粉设备 | 中药研磨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000.00 |
| 2-2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除颤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 |
| 2-3 | 药房设备及器具 | 中药膏方制备机中药煎药机中药储藏架中药茶饮煮茶器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9,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合同包3(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2,9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2,92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空气消毒机紫外线消毒车 | 8(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5,920.00 |
| 3-2 | 中医器械设备 | 中医诊疗桌中医诊疗床中医体质辨识彩色打印机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8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 〔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0〕15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 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 〔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0〕15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 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财库〔2021〕20 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 〔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 办采〔2020〕15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 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gov.cn 点击查看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 点击查看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gov.cn 点击查看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 点击查看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1)提供经财务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gov.cn 点击查看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gov.cn 点击查看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 点击查看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至 2026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旬邑县书香华府商铺F-23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厦**** 点击查看
开标地点:****大厦**** 点击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ov.cn 点击查看)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城关镇卫生院
地址:旬邑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183****616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鸿途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渭滨****花园****层 点击查看01号商铺二层
联系方式:131****368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鑫
电话:131****3681 点击查看
陕西鸿途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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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_WBXq54BMqitpwL5nF7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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