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用气体-2026(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城十一路****广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1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2026-128.1B2
项目名称:医用气体-2026(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用气体-2026):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医药品 | 医用气体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年或总预算金额执行完为止,按需配送。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医用气体-202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会议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查询结果为准)
(3)1、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营方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3、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产品生产厂家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5、充装人员具有移动式压力容器操作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城十一路****广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城十一路****广场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城十一路****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二)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6)《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9)《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磋商。如需使用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资料,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四)1.本项目为招单价项目,分项报价表中的产品数量仅为计划使用量,作为价格分值的评审条件。最终项目实施以实际用量进行结算。项目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即121万元。 2.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由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单位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单位负责人签授)。 3.进入相关部门“黑名单”的供应商以及有行贿、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院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对“黑名单”中供应商采取“一票否决”及“随时叫停”机制,在报名、资格审核、评审、公示、合同签订等各环节一旦发现并查实有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且终止合同签订。4.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中“第16条规定 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
地址:西安市****路****号
联系方式:029-****9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城十一路****广场
联系方式:029-****3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娜、刘艳娇、聂肖
电话:029-****3389
陕西笃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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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aRUs8p4Bni4p5U9XdIY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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