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路****号****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0-19 09: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正衡招字-[2021]-686号
2、项目名称:岐山县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岐山县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一套,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0-22 00:00:00 至 2021-10-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人须在招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附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担保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9-30 17:00:00 止
地点:****路****号****大厦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网(http://www.****.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0-19 09:30:00
地点:****中心****楼第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岐山县医院
地址:****街****号
联系人:岐山县医院经办
电话:0917-***318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917-***0217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 http://www.****.gov.cn
八、附件: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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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c9pyF3wBKQLAfuJE6TA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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