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岐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鸡****广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2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M招2022-009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3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108,019.0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32376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37,600.00 | 3,108,019.03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③《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 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近一年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查询的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1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⑧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投标人单位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⑩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11日 至 2022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宝鸡****广场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广场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广场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岐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城南大街
联系方式: 138****7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宝鸡****广场
联系方式: 189****6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博
电话: 189****6743
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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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lLTIE4ABKFzn9Z4al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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