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院区急救类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路****号****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3ZYYY-184
项目名称:南院区急救类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体外除颤监护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5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除颤仪 | 10(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0,000.00 | 52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可视喉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可视喉镜 | 1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 | 198,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支气管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 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支气管镜 | 4(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38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4(心电图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心电图机 | 10(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2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5(心肺复苏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 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心肺复苏机 | 2(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28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6(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 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6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 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26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外除颤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可视喉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支气管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4(心电图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5(心肺复苏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6(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体外除颤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可视喉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支气管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心电图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心肺复苏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6(无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 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非西安市中医医院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1日 至 2024年01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路****号****大厦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路****号****大厦
开标地点: ****路****号****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获取请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sh****@****.com 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 2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网( http://www.****.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8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 177 7896 60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米文佳 窦元隆
电话: 177 7896 6062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1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4/nXI194wBfmsCYrQyWgU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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