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无人机自动巡检设备和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二次)采购项目的***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4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PD-AK-CG-2026003.1B1
项目名称:无人机自动巡检设备和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1,77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自动巡检设备和系统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1,77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1,77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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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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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无人机自动巡检设备和系统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31,77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自动巡检设备和系统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自动巡检设备和系统建设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及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7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5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采购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8)书面声明: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13日 至 2026年07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4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24日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1)获取采购文件须知:***平台的CA***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95、400****000;
(3)***网***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请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岚****路****号
联系方式:155****7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路****号****广场西交一八九六孵化器2046号
联系方式:156****1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56****1179
宏睿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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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5/FefvSp8BLRKCxEZf3n2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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