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网采购工作的函》要求,现将2023年2***网动态调整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
二、 申诉与投诉受理
(一)递交方式和要求
1、采取现场实名递交纸质材料的方式,在工作日内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遵循“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对未提供举证材料的按无效投诉处理。
(二)受理地点:****路****号,****中心****楼受理大厅12号、13号窗口
(三)联系电话:029-****1311(周一、周三14:00-17:00)
附件: 附件_2023年2***网动态调整结果公告表
****中心
2023年3 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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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5/RO1pDYcBupiWqpOEDPW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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