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PZ-2025-012CG)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3月04日
本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包编号:PZ-2025-012CG-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6.00万元,质量: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日;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恒基德远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9.00万元,质量: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5日历日;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华瑞亿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5.88万元,质量: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日;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渭容;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基德远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邹德龙;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瑞亿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席海军;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基德远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瑞亿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宝鸡市金****楼,袁新洁:152****3583。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网》和《***平台》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2号
联系人:辛成林
电 话:0917-***1241
邮 编:721000
招标代理机构: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楼
联系人:袁新洁
电 话:152****3583
邮 箱:11****@****.com
邮 编:7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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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5/ib_VopwBcJ7Dd_Tq6UQ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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