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楼消除安全隐患修缮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楼消除安全隐患修缮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2)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3)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4)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5)截止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或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7)供应商须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具备造价咨询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出具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监理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该联合体中任意联合体成员委派)
(9)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10)拟派项目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含两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出具建设单位同意意见书;
(11)拟派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12)(1)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须在“***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平台信息为准); (2)供应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及监理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均须在“***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平台信息为准) 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3)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供应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4)不得***平台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满足此项要求)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 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1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时间: 2024年03月25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网(www.****.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备注: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陕西省康复医院
地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29-****8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路****号****大厦
联系方式: 029-****1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昆、代光艳
电话: 158****6226、02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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