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40985001001****中心****中心项目一期工程亮化工程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配置项目管理配备应满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8.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承诺书编制于投标文件“第九章、其他材料”中。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应在“智慧住建-***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 10.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未被“智慧住建-***平台”锁定,提供未被“智慧住建-***平台”锁定承诺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提供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承诺书。以上承诺书可编制于招标文件“第九章 其他资料”中。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不接受被****城乡建设部、****城乡建设厅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未被限制投标的承诺); 12.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提供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应能反映查询时间);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及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号文要求)。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同时投标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投标文件中。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内容:
- ****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免疫规划疫苗冷库、应急物资储备库、特种车辆库亮化工程:供配电系统、灯位布置及管线。(原土建电气预留电源不满足本次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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