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35226001001引洮供水一期工程总干渠(除7#-9#隧洞外)病害修复工程第二次招标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技术服务能力。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三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具有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所需的技术力量。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0年2月至2023年2月)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4)信誉要求: 企业信用信息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期内》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和“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处罚期内);***网(www,****.gov,cn/zgcpwsw)查询近了年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cn)、***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 2、其他要求: (1)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2)招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标段内容:
- 引洮供水一期工程总干渠4#-5#隧洞病害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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