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40601001001甘肃某部副食品配送项目第二次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一)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2年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投标截至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提供书面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www.****.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或近一个月鲜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 标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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