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41596001001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若为诊断床、监护除颤仪、心肺复苏按压泵、呼吸机、心电图机、可视喉镜、检查床、口腔综合治疗椅、耳鼻喉综合诊疗台、气管插管设备的代理商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拟投医疗器械。拟投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提供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查询信息(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本项目投标人信誉要求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平台查询内容。 8.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内容:
-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医疗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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