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
- E6200000600042706001001兰州新区中川新材料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3.1 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拟派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机械员不少于1人,必须是注册或登记在本单位的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不少于2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管理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须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应与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填报的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具体详见甘建建〔2020〕66 号文要求)。申请人须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于 2024 年 5 月31日 18:00 时前发送至LZ****@****.com 邮箱,并将带有二维码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其他资料”中。 3.7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96 号文办理入甘信息登记。 3.8 财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9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和“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未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和“投标材料真实一致性保证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3.10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以本项目发布公告至开标时间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证明和《***网》(http://****.gov.cn查询证明为依据,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3.11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1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 标段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附图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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