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青海省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川招青海磋商(货物)2022-045
项目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85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1.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者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②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或资信证明}
1.4、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本项目资格要求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所投产品中有医疗 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5日 至 2022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2:00 ,下午 12: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平台线上
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从“***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网址:https://www.****.cn)。***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平台附件处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注明购买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提示: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2)供应商只有在“***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行为责任自负。
(3)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全过程中凡涉及系统操作请详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登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1)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
(2)递交地点:***平台(https://www.****.cn)。
(3)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加密并递交至“***平台”的响应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8月29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路****号****广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准备系统及软件操作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包括电脑(版本 win7 64位及以上)、耳麦、摄像头、CA证书等。建议使用同一台电脑完成响应文件递交、解密、磋商等相关事宜,推荐安装 google chrome 浏览器,且解密CA必须和加密CA为同一把。
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971-***6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路****号****广场
联系方式: 0971-***6995-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女士
电 话: 0971-***6995-800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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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 定 稿】青海省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电子支气管镜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磋货)8.29.pdf
532.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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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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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8/5op6oYIBNbl4zXRdT2s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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