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华茂竞磋(货物)2020-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玛沁县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供应商资格条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次磋商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
更正日期: 2020年0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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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玛沁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 果洛州玛沁县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鲍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75-***2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华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城****大街****号****楼
传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971-***661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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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玛沁县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定稿).docx
10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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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8/Vpitj3MBZFlo9lAJty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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