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关于公示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信息变更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3/11/22】 【 阅读次数: 】 打印 关闭
各医疗机构、有关企业:
近期,收到部分体外诊断试剂信息变更申请,依据相关企业提供的信息变更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情况说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7:00。
联系电话:0971-***1252、5115636
联系地址:青海省****楼(****路****号****大厦(千家福家居对面))
附件: 体外诊断试剂信息变更表
****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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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9/3CoN9osBzWfgd2ZTxyN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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