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0)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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