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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 信息时间:2026/02/13】 【 阅读次数: 】 打印 关闭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平台***网规则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5〕38号)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网药品,***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2月26日17:00***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https://****.gov.cn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二批)
2.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批)
3.创新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三批)
4.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5.药品配送企业名单(第四十二批)
****中心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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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9/ZrjxVJwBcJ7Dd_Tqhp-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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