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西宁市(本级)应对疫情及重大传染病重要应急医疗物资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受 西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拟对承担西宁市(本级)应对疫情及重大传染病重要应急 医疗物资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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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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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机电公招(服务)2020-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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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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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西宁市(本级)应对疫情及重大传染病重要应急 医疗物资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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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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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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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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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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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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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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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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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 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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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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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医药经营流通企业,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为在本地区有储备能力的企业(须提供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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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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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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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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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至 2020-10-22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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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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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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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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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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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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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号****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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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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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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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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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编号:青海机电公招(服务)2020-028号-1
分包名称:承担西宁市(本级)应对疫情及重大传染病重要应急 医疗物资承储企业项目(第二次)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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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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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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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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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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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及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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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西宁开标室三号(地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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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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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西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971-***8056
联系地址:****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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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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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发投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雯
联系电话:0971-***5130
联系地址:****街****号****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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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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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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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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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投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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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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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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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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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在《***网》、《***平台》、 ***网、***网及青***网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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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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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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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投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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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9/pjoWKnUBLd7kvX24u5w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