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关于公布部分***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关于做好短缺药品和易短缺***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医***平台***网规则的通知》(青医保办发〔2025〕38号)要求,对企业申报的产品信息进行了公示,现将申报结果予以公布并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网药品,也***网的品种分别委托2~3家在我省具备药品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配送区域必须覆盖全省。生产企业在委托配送企业进行配送时,须考虑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优良、医疗机构认同程度好和医疗机构配送覆盖率高的企业。
二、配送关系的建立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后,在青海省医***平台进行确认。配送关系确认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平台上进行变更。
三、各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3月19日17:00前登录青海省医***平台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https://****.gov.cn 点击查看完成配送关系选择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指南。
附件:1.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三批) http://****.gov.cn 点击查看
2.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及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十一批) http://****.gov.cn 点击查看
3.短缺(易短缺)药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一批) http://****.gov.cn 点击查看
4.创新药申报信息一览表(第四批) http://****.gov.cn 点击查看
5.中药配方颗粒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http://****.gov.cn 点击查看
6.药品配送企业名单(第四十三批) http://****.gov.cn 点击查看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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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69/q8oI5ZwBcJ7Dd_TqoUI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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