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医院富士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1年11月26日 14:28 来源: 接口 【 打印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富士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 14点28分 |
| 预算金额 |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6669 | ||
|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人地址 | ****路****号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3-***0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城****楼院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3-***6669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富士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吴忠市人民医院富士胃肠镜维保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7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原采购进口设备的维保服务,维保服务中所需的配件及维修保养技术只有原厂家能满足,原厂家具有提供维保服务的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夏慈丰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街****号****苑公寓19010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杨添树
联系地址: ****路****号
联系电话: 0953-***02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周倩
联系地址: 吴忠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53-***711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朱静
联系地址: 吴****城****楼院内
联系电话: 0953-***6669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单一来源论证结果-胃肠镜维保服务项目.pdf |
代理机构: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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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0/6HPwWn0BKQLAfuJEISp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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