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中心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2021年11月05日 18:11 来源: 接口 【 打印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罗县****中心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项目 | ||
| 品目 | 临床检验设备 | ||
| 采购人 | 平罗县妇幼保健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石嘴山市 平罗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05日 18: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10-21 | 更正日期 | 2021-11-05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包海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2061 | ||
| 采购人 | 平罗县妇幼保健院 | ||
| 采购人地址 | 平罗县民族大街S208号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2-***58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城二期27-1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2061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PZ-2021ZC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平罗县****中心购置全自动化学发光仪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10-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2号)》规定,凡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区域外人员入宁,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关于核酸检测的要求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通知为准),具体详情请各投标人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入宁,须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进场。 2、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本次招标会议的各投标单位委托1人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活动,开标结束后请迅速离开交易场地。 3、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做好应对措施,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4、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1-1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平罗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 平罗县民族大街S208号
联系方式: 0952-***5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城二期27-15号
联系方式: 0951-***2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辉
电话: 0952-***58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包海英
电话: 0951-***2061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
| 文件 |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平正(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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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0/9fOW73wBHUxtDzdNIdq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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