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2021年09月09日 15:02 来源: 接口 【 打印 】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 ||
| 品目 | |||
|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9日 15点02分 |
| 预算金额 | ¥4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袁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6669 | ||
|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人地址 | ****路****号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953-***02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城****楼院内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3-***6669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吴忠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急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血培养扩展箱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2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拟采购的血培养扩展箱需配套医院原有主机下使用,因目前国内其他厂家生产的血培养扩展箱无法相匹配,且国外不同品牌的厂商设备互不兼容,为了保证本次采购设备能与医院现有设备主机正常使用,特申请购买与原有主机同厂家(美国赛默飞世尔)生产的设备。本项目满足“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结合本项目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宁夏华欣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城营业房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9月10日 至 2021年09月16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华欣商贸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血培养扩展箱的宁夏总代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桂梅
联系地址: ****路****号
联系电话: 0953-***023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周倩
联系地址: 吴忠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53-***711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袁瑞
联系地址: 吴****城****楼院内
联系电话: 0953-***6669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二标段论证资料.pdf |
代理机构: 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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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0/DNxeyXsBHUxtDzdNyxN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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