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5254
项目编号: 宁恒诚(招)字[2024]-102号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二期)医疗设备一标段
预算金额(元): 38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二期)医疗设备一标段 | 胃肠镜系统 | 医用内窥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900000 | |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第二期)医疗设备一标段 | 纤维支气管系统 | 医用内窥镜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900000 |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38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进口产品)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本地区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11-05 00:00:00 至 2024-11-12 00: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网; ***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供应商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网***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远程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①***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588。③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宁****街****号
联系方式: 0951-***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新****中心
联系方式: 0951-***7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希来
电话: 0951-***206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刘君河、向孙林
电话: 0951-***7941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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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0/TAB_9pIB-oVa4h8AU7Y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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