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计划编号: | 2026NCZ(WZ)001758 | 项目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及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及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延续性项目总概算 | 13800000.00 |
| 延续性项目本年预算(元): | 4600000.00 | 延续性项目第二年预算(元): | 4600000.00 |
| 延续性项目第三年预算(元): | 4600000.00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吴忠医院影像及中小企采购说明.pdf |
| 报价扣除优惠: | 20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第一年度中标单位经采购人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60分),不予续签第二年合同,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考核工作由吴忠市人民医院医学装备科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取四个季度平均分。考核详见附件2《维保服务考核细则》。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①季度验收:每季度末由医学装备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为季度验收优秀,60-89分为季度验收合格,低于60分为季度验收不合格。 ②年度验收:年度考核平均分≥60分且无重大责任事故的,验收合格,予以续签第二年合同。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续签。 ③验收程序:中标方自评→提交季度/年度服务报告→医学装备科组织考核评分→出具验收结论→报分管院长审批。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吴忠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考核结束后,按照合同金额的25%扣减考核扣款费用后进行支付。考核扣款规则按附件2《维保服务考核细则》执行。当季度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当季度应付金额为0;每季度累计扣款金额不超过当季度应付金额的20%,超出部分在后续季度或合同期满时统一结算。
交付标准和方法(1)每季度向医院监管部门递交设备运行状况分析报表。 (2)每年向院方递交一份设备服务综合报告,包括设备健康状况、效益分析、计量管理、不良事件、设备报废和新增及资产盘点等内容。 (3)质控报告、放射防护检测报告、计量检测报告等技术服务成果,按本文件“技术要求”第7条约定执行。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C23120500-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及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及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 1 | 4600000.00 | 标的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及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技术要求附件.docx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吴忠市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类及中小型医疗设备维保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乙方须对医院医疗设备进行定期预防性维护、漏电检测及清理工作,根据行业标准及说明书确立预防性维护方案,制订详细计划,经甲方监管部门审查后执行。 5.1.3乙方须根据行业标准、说明书及使用程度制订详细保养计划,经甲方监管部门审查后执行。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9.1对使用量大的常规设备(生命支持类设备、监护仪、除颤仪、输注泵、呼吸机等),乙方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 9.2乙方须在院内建立配件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配件。备件清单须报甲方备案。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考核工作由甲方医学装备科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取四个季度平均分。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在经济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专家费、津贴等。 (二)不准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乙方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 (五)不准与乙方或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准让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乙方和相关单位的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乙方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赠送或提供回扣、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专家费、津贴等。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或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个人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宴请、娱乐和赌博等活动。 (五)不准与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或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不准与甲方经济活动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开展业务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违约责任17.1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时,甲方有权按考核标准扣除维修服务费。 17.2赔偿限额:除本条第17.3款规定的不设赔偿上限的情形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该年度合同总金额的50%。 17.3不设赔偿上限的情形:因乙方下列行为造成的损失,其赔偿责任不设上限,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因维保操作不当、使用不合格配件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故障引发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的; (2)因维保故意、过失导致设备严重损坏,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单次损失超过年度合同总金额10%)的; (3)因维保不当导致放射设备防护性能不达标,造成辐射安全事故的; (4)伪造维保记录、质控报告或计量检测报告的; (5)故意隐瞒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 17.4发生上述第17.3款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直接损失和合理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设备修复或重置费用、患者赔偿费用、行政处罚罚款、诉讼/仲裁费用及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17.5乙方将合同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7.6甲方迟延付款的,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支付迟延付款利息。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保密14.1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运行数据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须采取技术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14.2乙方须提供独立服务器(含硬件)及操作系统软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
服务期限本合同总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及其他20.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一致认可,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协议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均应以本协议所载的地址为准,该地址同时作为纠纷发生后诉讼及仲裁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故意拒收、找他人代收、邮件被退回或以其他理由逃避接收文件的,所有书面文书自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任何一方的联络方法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未及时通知变更情况的一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16.2季度验收:每季度末由医学装备科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为季度验收优秀,89-60分为季度验收合格,低于60分为季度验收不合格。 16.3年度验收:年度考核平均分≥60分且无重大责任事故的,验收合格,予以续签第二年合同。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续签。 16.4验收程序:乙方自评→提交季度/年度服务报告→医学装备科组织考核评分→出具验收结论→报分管院长审批。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标准.docx
服务地点(范围)吴忠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维保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考核结束后,甲方按照当季应付金额扣减考核扣款费用后向乙方支付。计算公式:当季实付金额=年度合同额×25%-(季度考核扣款)。 4.3发票开具: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责任。
交付标准和方法12.1乙方须每季度向甲方监管部门递交设备运行状况分析报表。 12.2乙方须每年向甲方递交一份设备服务综合报告,包括设备健康状况、效益分析、计量管理、不良事件、设备报废和新增及资产盘点等内容。 12.3乙方须每半年提供一次整机质控报告。 12.4乙方须每年12月31日前为所有放射设备机房提供一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5.0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5分。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异常低价审查:当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商务部分响应情况 | 5.00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非“★”商务条款的,得5分;每有一项非“★”商务条款负偏离或不响应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1.带“★”的商务条款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评分;2.投标人须对采购需求响应表中各项非“★”商务要求逐项提供能够证明其满足该项要求的佐证材料,其中属于资质、认证、许可等证书类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此以外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上述材料均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方可得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对应条款按负偏离处理。 |
| 3 | 业绩 | 5.00 |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
| 4 |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20.00 | 足招标文件全部非“★”一般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1.带“★”的重要技术参数不满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不进入评分;2.投标人须在技术偏离表中逐条列明响应情况,对低于招标要求的非“★”技术参数注明偏离内容;3.技术参数优于招标要求的,仅作为偏离记录,不参与加分。 |
| 5 | 项目重难点理解及应对措施 | 12.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重难点理解及应对措施,内容应包括以下4项:①对医院设备维保特点与难点的分析;②对大型放射影像设备维保重点的应对措施;③对中小型设备数量大、品类多的管理应对措施;④对应急抢修、生命支持类设备保障的专项措施。 (1)上述①—④项,每项2分,满分8分。单项评审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2)在上述基础上,每条评审因素同时满足“与采购需求及本项目实际特点适配性强、针对性强”的,每条加1分,4项全部满足加4分。 (3)本项总得分不超过12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 |
| 6 | 整体服务方案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整体维保服务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5项:①服务总体流程;②定期保养服务计划及流程;③故障维修服务流程;④人员配置方案(含职责分工、值班安排、人员管理制度等,不含驻院工程师数量响应);⑤维保服务保障措施及日常管理制度。 (1)上述①—⑤项,每项1分,满分5分。单项评审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2)在上述基础上,每条评审因素同时满足“与采购需求及本项目实际特点适配性强、针对性强”的,每条加1分,5项全部满足加5分。 (3)本项总得分不超过1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 说明:本项不重复考核“驻院工程师≥5人”的实质性技术指标,也不重复考核“零配件供应”内容(该内容已单独设置评分项)。 |
| 7 | 应急预案 | 12.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6项: ①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及处理流程;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③应急配件供应方案及紧急调配机制;④设备常见故障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⑤应急演练计划及持续改进机制;⑥应急设备状态检查及启用前核查机制。 (1)上述①—⑥项,每项1分,满分6分。单项评审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2)在上述基础上,每条评审因素同时满足“与采购需求及本项目设备使用特点适配性强、针对性强”的,每条加1分,6项全部满足加6分。 (3)本项总得分不超过12分。未提供应急预案或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 说明:本项不重复考核技术要求中的响应时效指标。 |
| 8 | 培训方案 | 5.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培训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5项: ①培训目标及培训计划;②培训对象覆盖(临床使用科室、医学装备科等);③医疗设备标准操作流程编制及设备使用指导;④简易故障识别处置及不良事件提示上报;⑤培训形式及培训管理体系。 (1)上述①—⑤项,每项1分,满分5分。单项评审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2)本项不另设加分,总得分不超过5分 |
| 9 | 质量保证措施 | 6.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应包括以下3项: ①质量保证体系及制度;②维保作业质量控制流程;③质量监督考核与持续改进机制。 (1)上述①—③项,每项1分,满分3分。单项评审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2)在上述基础上,每条评审因素同时满足“与采购需求及本项目设备使用特点适配性强、针对性强”的,每条加1分,3项全部满足加3分。 (3)本项总得分不超过6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 |
| 10 | 零配件供应方案 | 10.00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零配件供应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5项:①院内备件库建设规划及常用备件储备清单;②备件库房管理及出入库台账管理;③核心配件供应渠道建设与维护方案(含原厂直供、授权代理、多供应商备选及渠道切换机制等)④备件质量管控及质保管理;⑤紧急配件调配机制及供应时效承诺。 (1)上述①—⑤项,每项1分,满分5分。单项评审标准:内容基本完整、无明显错误的,得1分;内容不完整或存在明显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2)在上述基础上,每条评审因素同时满足“与采购需求及本项目设备使用特点适配性强、针对性强”的,每条加1分,5项全部满足加5分。 (3)本项总得分不超过10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内容存在明显错误、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 说明: 本项不重复考核技术要求第6条“备用设备及配件库”的基础指标,也不重复考核商务要求第5条“核心配件要求”的条款响应情况;本项只考察供应渠道建设、库房管理、质量管控等方案深度。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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