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段
| 采购计划编号: | 2024NCZ(YC)001802 | 项目名称: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
| 分包名称: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二标段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400000.00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1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出具的为无效投标。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其他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二标段 |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1 | 400000.00 | 标的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附件 | 二标段: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年的抽样计划任务,12月31日前(节假日顺延)向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2024年度食品抽检分析评价报告。特殊情况可即时磋商。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 附件1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需求(1).doc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内容
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服务期限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履约验收方案.doc
服务地点(范围)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1 | 投标报价 | 10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
| 2 | 近三年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情况 | 5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项目业绩(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每提供一次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或任务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3 | 实验室能力验证1 | 7 | 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覆盖营养成分、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毒素、微生物的实验室能力验证项目得7分,每缺少一项减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能力验证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4 | 实验室能力验证2 | 3 | 2、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情况:获得不少于30项满意结果的得3分;获得不少于20项满意结果的得2分;获得不少于10项满意结果的得1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能力验证证明结果满意的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5 | 实验室设备情况1 | 7 | 因本项目抽检监测品类众多,投标人实验室应具备承担多项目多频次检测任务的设备: 1、投标人同时具备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GC(气相色谱仪)、UV(紫外分光光度计)、AF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AS(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微波消解仪等(或同功能设备)得7分,缺失任何一项不得分。 注:以上1-2项投标人须提供硬件设备情况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包含相关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功能、序列号、来源渠道、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及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购买人必须为投标人)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6 | 实验室设备情况2 | 13 | 2、投标人具备MS(质谱联用仪)、LC-AFS(液相色谱原子荧光光度计联用仪)、LC/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荧光定量PCR仪、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离子色谱仪)的,每台得1分,最高得6分;以此为基础,每再增加一台套HPLC(高效液相色谱仪)得1分,每再增加一台套GC(气相色谱仪)得1分,最高得7分;本项最多得13分。 注:以上1-2项投标人须提供硬件设备情况一览表(格式自拟,必须包含相关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功能、序列号、来源渠道、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及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购买人必须为投标人)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7 | 检测人员配置情况 | 5 | 投标人配备的项目组成人员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及工作流程各环节需要: 1、投标人拟安排承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含10年)以上检验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 2、投标人拟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每有一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得1分;投标人配备的检测技术人员每有1人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注:以上1、2项须提供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其他职称证明官方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检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8 | 供应商能力 | 5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实验室,实验室面积5000㎡(含)以上得3分;3000㎡(含)-4000㎡得2分;2000㎡(含)-3000㎡的得1分;低于2000㎡不得分。 注:上述1项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复印件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上述2项须提供能显示出具体面积的实验室场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实验室现场实景照片附于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计分。 |
| 9 | 实施方案1 | 6 |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方案应包含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结果专报机制、档案管理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等内容。内容详尽,可操作性强,得6分;内容基本涵盖,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4分;内容欠全面,可操作性较弱,得2分;其他不得分。 |
| 10 | 实施方案2 | 6 |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服务方案中体现投标人具备提供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统计及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评估的能力:方案详尽、准确、佐证充分的得6分;方案内容基本提及,佐证较充分,得4分;方案内容提及,但其佐证性、准确性较弱,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11 | 实施方案3 | 6 | 投标人服务方案中的样品接收和检验措施:有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保证检验样品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并按规定接收,有利于保障检验样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技术力量合理,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6分;有相对科学合理的样品接收措施,能够基本保证检验样品能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较合理,基本能够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4分;检验样品能在一定时限内送达实验室;技术力量基本能保证依法施检,检验数据真实有效、科学客观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
| 12 | 实施方案4 | 6 | 投标人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抽样信息、需要时积极配合处理异议复检等相关服务并具备相应措施。措施内容齐全、清晰合理,得6分;措施内容基本齐全,得4分;措施内容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3 | 实施方案5 | 6 | 投标人承诺与招标人及相关单位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沟通机制并具备相应措施。措施内容齐全、清晰合理,得6分;措施内容基本齐全,得4分;措施内容一般,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 14 | 售后服务 | 10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10分; 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较详细具体,实施方案较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为及时的得7分; 售后服务承诺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售后服务内容不够详细具体,实施方案不够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不够及时的,得3分; 未提供售后服务的不得分。 |
| 15 | 其他资质认证 | 5 | 1、投标人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资质认证并提供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0/oeKAn48BmLsr7pQG2ZCi.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