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心衰超滤治疗仪)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JTF(DY)2023ZF25
四、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七、 预算总金额: 80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杨晓梅,韩伟奇,孟新艳(采购人代表),王儒彬(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鹏飞
联系电话: 0991-***2223转8008
传真:
地址: 乌****大厦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991-***2590
传真:
地址: 新疆****路****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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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AG1fdYcBUoIXSMIHDdr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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