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HZ(GK)2022-118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最高限价(元): 1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上述证书的公证书原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1月1日以前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供应商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佐证材料:
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②“***网”(htt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网(http://****.gov.cn)查询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打印日期须在本项目报名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06日 至 2022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楼
方式: 现场获取(售后不退),提供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佐证材料等以上资料需提交相应证明资料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需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售价(元): 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楼
开标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11:00
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地 址: 乌鲁木齐****路****号
联系方式: 0991-***2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世纪华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颐北路乾和家园F区F****楼
联系方式: 0991-***2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嘉龙
电 话: 0991-***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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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GIzQOIEBMhIE2ddH9Df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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