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CC-ZB-2022-140-01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CT、胃肠镜等一批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660000
最高限价(元): 6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http://****.gov.cn)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路****号****中心)
方式: 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到45****@****.com邮箱,进行审核报名
售价(元): 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路****号****中心)
开标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路****号****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任何处罚记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1、失信被执行人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打印件(近期截图加盖公章);
(5)“***网”网页查询截图(“***网”网站查询方法: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全文检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检索);
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到45****@****.com邮箱,进行审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色电子版扫描件材料一份。(邮箱报名时务必留下联系方式)资料不齐全或逾期递交资料的不予认可。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中医医院
地 址: ****路****号
联系方式: 0991-***3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路****号****中心
联系方式: 199****0962 1869013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雅琦 李颖
电 话: 199****0962 18690136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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