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路****号****大厦****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2-XBZC-01130
项目名称: ****城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70000
最高限价(元): 27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网站(http://****.gov.cn)、***网(www.****.gov.cn)***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路****号****大厦****楼)
方式: 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路****号****大厦****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路****号****大厦****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网站(http://****.gov.cn)、***网(www.****.gov.cn)***网页截图;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有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说明承诺书。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城区人民医院
地 址: 乌鲁木齐市达****街****号
联系方式: 0991-***06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路****号****大厦****楼
联系方式: 0991-***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静
电 话: 0991-***3555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IW1UAYIB60IdtqQh2g2W.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