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标项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路****号****写字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6日 16: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QSQZB2022-023-02
项目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标项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20000
最高限价(元): 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标项2)
预算金额(元): 52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办公设备等采购(包括货物的运输、供货、卸车费及安装调试等;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依法纳税证明资料;
(4)须提供供应商和项目团队成员2019-2021年未受到监管处罚承诺函原件;
(5)具备本次采购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资金、货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6)供应商分别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网站中打印);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供应商申请资料中关于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05日 至 2022年08月12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16: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路****号****写字楼
方式: 邮件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6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 ****路****号****写字楼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8月16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 ****路****号****写字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售价:2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2.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邮件领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上查询本公司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网站中打印)以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2****@****.com),缺一不可,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符合要求者可以购买招标文件并获得投标资格。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邮件中写明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地 址: 伊宁市
联系方式: 0999-***0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齐盛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路****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 156****1816、0999-***0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文婷
电 话: 156****1816、0999-***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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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LKL1aIIB60IdtqQhLk9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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