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打分表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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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能力 |
10 |
1 .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投标人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上医保经办机构有合作管理大病保险(或补充医疗)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日该业绩仍在履约期内或者已经履约完成的,每提供一家得 1 分,最高 10 分;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不充分或者业主证明不能充分证明该业绩的,不予得分。 4. 投标人下设分支机构的业绩均视为本项目投标人的业绩。 5. 投标人须对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期限、业绩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作出承诺,才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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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医疗巡查队伍建设 |
配备专业医疗巡查队伍 |
15 |
已在乌鲁木齐市相关业务服务配备专业医疗巡查队伍 60 人以上(含 60 人)的得 15 分; 50 到 60 人(含 60 人)得 12 分; 40-50 人(含 40 人)得 10 分; 30 到 40 人(含 40 人)得 8 分, 20 到 30 人 ( 含 30 人 ) 得 6 分, 10 到 20 人 ( 含 20 人 ) 得 4 分, 10 人以下得 2 分;若没有, 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配备医疗巡查队伍的得 2 分, 未配备医疗巡查队伍且无承诺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团队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及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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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能力 |
10 |
1 .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投标人有大病保险(或补充医疗)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日该业绩仍在履约期内或者已经履约完成的,每提供一家得 1 分,最高 10 分;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不充分或者业主证明不能充分证明该业绩的,不予得分。 4. 投标人下设分支机构的业绩均视为本项目投标人的业绩。 5. 投标人须对合同签订时间、履约期限、业绩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作出承诺,才能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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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业医疗巡查队伍建设 |
配备专业医疗巡查队伍 |
15 |
已在乌鲁木齐市相关业务服务配备专业医疗巡查队伍 60 人以上(含 60 人)的得 15 分; 50 到 60 人(含 60 人)得 12 分; 40-50 人(含 40 人)得 10 分; 30 到 40 人(含 40 人)得 8 分, 20 到 30 人 ( 含 30 人 ) 得 6 分, 10 到 20 人 ( 含 20 人 ) 得 4 分, 10 人以下得 2 分;若没有, 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配备医疗巡查队伍的得 2 分, 未配备医疗巡查队伍且无承诺的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团队的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书、职称证书 及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 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休返聘专家提供退休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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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O1L3xnkBHy5lmkORccY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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