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JDJZFCG-MFX-2022-01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民丰县2022年医疗服务和保障能力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一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 采购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
| 序号 | 澄清(修改)项 | 澄清(修改)前内容 | 澄清(修改)后内容 |
| 1 | 招标公告 |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项目;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被委托人及法人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局出具的个人缴费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0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企业代缴费的完税证明(如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完税证明的依据。(如有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相关材料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网(htt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在“***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 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项目;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被委托人及法人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社保局出具的个人缴费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情况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3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0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企业代缴费的完税证明(如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完税证明的依据。(如有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相关材料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网(htt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在“***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 | 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 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
澄清(修改)日期: 2022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编制以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民丰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民丰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0903-***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写字楼
联系方式: 0903-***2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丽
电 话: 0903-***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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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QdAi_oIBdZTxKAG7gtw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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