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州直机关食堂及援疆指挥部食堂牛、羊牲畜肉类食材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http://****.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ZFSCG2022167_1
项目名称: 州直机关食堂及援疆指挥部食堂牛、羊牲畜肉类食材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最高限价(元): 1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州直机关食堂及援疆指挥部食堂牛、羊牲畜肉类食材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 1300000
单位: 公斤
简要规格描述: 牛、羊等牲畜肉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2、《财政部 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3、《财
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4、《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
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 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
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
组织;(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须有针对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
(3)动物防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
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
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
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http://****.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
告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10:00至14:00 ,下午 20:00至2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网”(http://****.gov.cn)
方式: 请使用移动 CA ***平台
http://****.gov.cn 领取招标文件,移动 CA 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
***网办事指南。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路****号,****中心****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1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中心(锦绣路 6 ****中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站登录查看公告。
(登陆“***网”(http://****.gov.cn),选择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
“供应商”会员注册, ***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网服务指南,
软件咨询联系方式:400****000。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新疆博乐市****楼
联系方式: 0909-***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得一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楼
联系方式: 186****1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倬
电 话: 186****1161
附件信息:
-
公告.doc
33K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SEGr7oIB2nSVz7l7_yMV.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