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伽师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 【县级】伽师县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提取试剂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43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伽师县PCR实验室现有核酸提取设备均为重庆中元品牌设备,按照《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要求,须使用仪器匹配提起试剂,重庆中元品牌核酸检测提取试剂具有唯一匹配性,不可替代。 故不予进行公开招标,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为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对以上事项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喀什海王弘 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 区深****城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08日
2021年1月8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祁柄雄
联系地址: 伽师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150****558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刘建伟
联系地址: 伽师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 137****79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陈雪
联系地址: 伽师县
联系 电话: 186****392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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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单一来源论证.PDF
1.8 M
-
伽师县人民医院核酸检测提取试剂单一来源采购公示.doc
3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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