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TF(GK)2020ZF279
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中医医院负压监护型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最高限价(元): 1100000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 塔城地区中医医院负压救护车
数量: 2
预算金额(元): 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gov.v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ov.v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网(http://****.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6)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的内容);
(7)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公布的详细数据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2月08日 至 2020年12月14日 ,每天上午 10:30至13:30 ,下午 15:30至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前往“***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元): 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乌****大厦****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乌****大厦****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平台并上传供应商资格要求(2)-(5)项加盖公章扫描件(制作在一个PDF文件中)进行报名,通过上***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塔城地区中医医院
地 址: 塔城市辽塔新区天元路
联系方式: (0901) 622-4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乌****大厦
联系方式: 0991-***3033转8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杜鹏飞
电 话: 0991-***3033转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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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0bid.com/view/471/d4czPXYBzXGIkQ62Aky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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