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XJFZYCG(GK)-2020-037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硅橡胶调拌机、热牙胶机、机扩马达、根管测量仪、口腔手术显微镜、根管荡洗仪、牙科综合治疗仪 | 1 | 371500 | 批 | 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骨科手术器械、手术显微器械、基础手术器械 | 1 | 300000 | 批 | 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 脑氧监测仪、多导睡眠测量仪 | 1 | 847400 | 批 | 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 多道生理记录仪 | 1 | 550800 | 批 | 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 | Q开关Nd:YAG激光治疗机、半导体红蓝光治疗机、医用吸烟机 | 1 | 681400 | 批 | 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 | 钴-60后装机、医用臭氧治疗仪、多功能一体化固定系统 | 1 | 3704000 | 批 | 详细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单位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5、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6、需提供2018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反商业受贿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址:
1.领取时间: 2020-05-27 至 2020-06-03
上午: 10:30-14:00 下午: 16:00-19:30
2.领取地址: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大厦)
3.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单位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三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5、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6、需提供2018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截图日期需在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反商业受贿承诺书。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18 10:30:00
七、投标地址: 喀什****楼(****楼)****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 2020-06-18 10:30:00
九、开标地址: 喀什****楼(****楼)****楼会议室
十、 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 1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 7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476101040005796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基本账户转入 |
| 2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 6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476101040005796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基本账户转入 |
| 3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 | 16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476101040005796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基本账户转入 |
| 4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四包 | 11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476101040005796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基本账户转入 |
| 5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包 | 1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476101040005796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基本账户转入 |
| 6 |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六包 | 7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支行 | 30476101040005796 |
银行电汇或转账 | 基本账户转入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合同法》
3、其他事项
保证金打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文林 联系电话: 151****9770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经济开发区深****大厦
2、采购人名称: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 丁芸 联系电话: 0998-***2911
地址: ****道****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内控监督科(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 徐英 监督投诉电话: 0998-***70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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